金門記者李金鎗/金城報導
台灣省原住民及金門離島地區高級中學應屆畢業生九十四學年度升學國市立師範院校保送甄試錄取名單,經保送甄試委員會決議通過離島地區共錄取卅一名,國立金門高中洪婉甄等八人成績脫穎而出,經甄試委員會決議錄取分發。
這項台灣省原住民籍金門離島地區高級中學應屆畢業生九十四學年度升學國市立師範院校保送甄試,保送資格及條件為:(一)金門高中應屆畢業生在校三學年,戶籍均在金門,且家長曾住金門設籍連續五年以上者。(二)申請保送學生之在校成績應符合下列標準:高中應屆畢業生,在校前五學期智育平均列甲等(八十分)以上,德育、體育成績各學期均列乙等(七十分)以上。但保送藝能科系學生,在校前五學期智育成績平均不得低於七十五分,參加保送之該術科科目之平均總成績不得低於八十五分。
經保送甄試委員會依據離島地區考生學科能力測驗考試成績及術科考試成績最低檢定標準,於會議決議通過離島地區(金門、澎湖、屏東琉球鄉、台東蘭嶼、綠島鄉)共錄取卅一名,其中國立金門高中共錄取保送八名,各類分發結果,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學系(國小英語教學組)洪婉甄,錄取級分68;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陳年明,錄取級分68;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陳慧萍,錄取級分66;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化學系李宗霖,錄取級分66(自然15級分);國立台北師範學院兒童英語教育學吳俊誼,錄取級分66;國立台北師範學院藝術與藝術教育系翁郁玫,錄取級分57;國立台南大學音樂教育學系王慈寧,錄取級分40;台北市立師範學院音樂教育學系顏蔚,錄取級分52。
該委員會也表示,依據金門地區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甄試保送實施要點規定,保送生畢業後,由原師資培育機構輔導教育實習,實習合格通過複檢後,應接受分發留金服務,且至少在烈嶼地區服務四年。保送錄取生如因特殊事故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經家長(或監護人)及就讀高中核章後,逕寄師範校院;未經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而參加其他方式入學者,取消本項保送入學資格。
離島高中生升讀師範院校保送甄試金門高中八人上榜
- 2005-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