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島際交通船統包造船工程 再次流標

  • 2012-12-19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新島際交通船統包造船工程案招標一波三折﹐在前兩次招標流標後﹐縣府交通局依據專案管理的建議﹐將工期予以延長、修訂付款條件﹐然因涉及投標文件重大修改﹐故重新辦理第一次公開招標程序﹐昨天上午開標僅一家廠商參與投標﹐主席宣布流標﹐將於近期儘速辦理第二次公開招標。
 新島際交通船是縣內另一項重大交通建設﹐縣府於99年5月完成新島際交通船之規劃評估研究﹐後續再依基港局審查「購建新島際交通船之研究規劃及初步設計成果報告書」會議之結論做局部修正﹐並於今年5月通過經建會審查﹐送交行政院確定由交通部全額補助。
 新島際交通船第一次公開招標因開標時﹐僅一家投標廠商參與投標﹐而未達法定家數﹐經主席當場宣佈流標﹐而第二次公開招標時﹐亦只有一家投標廠商參與投標﹐但該投標廠商雖符合投標資格﹐但由於該廠商所提出的規格﹐並未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而遭判定為不合格標。
 廢標後﹐經專案廠商建議重新審視招標條件後﹐縣府交通局決定將原訂招標文件內之工期由原450個日曆天內完工﹐延長至600個日曆天內完工﹐以避免得標廠商在期限壓力下﹐降低新船建造品質﹐而為增加廠商投標意願﹐亦將付款辦法由原訂下水付款50%﹐交船付款50%﹐修正為安放龍骨付款30%、下水付款40%、交船付款30%﹐及修正「主要裝備廠家建議表」有關建議主機部分之內容。
 經修正完畢後﹐接續進行第三次公開招標﹐然投標文件因經重大修改﹐故而辦理第一次重新公開招標程序﹐等標期27天﹐於101年12月17日截標﹐101年12月18日上午10時﹐在縣府三樓進行開標作業﹐開標時因僅一家投標廠商參與投標﹐而未達法定家數﹐經主席當場宣佈流標﹐近期將儘速辦理第二次公開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