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記者莊煥寧/金城報導
金湖鎮、金沙鎮、烈嶼鄉等三鄉鎮使用湖庫水源之自來水水質不佳,長期來屢受用戶詬病,金門縣議會在審議水廠預算時亦曾決議要求減價(水費)優惠三地區的用戶。為彰顯政府對部份鄉鎮自來水質不佳負責任之態度,縣長李炷烽指示、核定使用湖庫水源之自來水家戶水價打七折,並溯自本(五)月一日起生效。
金門自來水廠昨日指出,由於金湖鎮、金沙鎮、烈嶼鄉等三鄉鎮使用湖庫水源之自來水用戶其水質不佳,長期為消費者所詬病,水廠乃針對該三鄉鎮研擬水費折價優待方案,業經縣長李炷烽核定,並由原報方案每月總水價折讓15%,李縣長特地核定提高為30%。
水廠表示,在三鄉鎮水質未獲改善前,縣府核定以臨時性之「銷貨折讓」方式辦理,家戶每月總水價折讓三折(即打七折),所折讓之金額由水廠吸收,並溯自94年5月份生效,並於三鄉鎮水質改善時取消本優惠方案。
水廠指出,金門地區飲用水水源包括地下水及湖庫水,金門西半島包括金城鎮、金寧鄉及金湖鎮部份村里係使用地下水,水質潔淨甘美,作為自來水水源,深受用戶肯定。而本縣金東地區及小金門自來水用戶係使用地面之湖庫用水,各湖庫其上游集水區含蓋住宅區及農業區,同時容納生活、畜牧及農田沖刷排水等污染源,且水庫非流動性,原水水質不佳,因此當地居民對來自湖庫水源之自來水水質產生信心危機,除了要求應改善水質外,更提出「繳一樣的水費,卻無法享受與金西地區使用地下水同樣的好水品質,要求應有差別水價做法」。
金門縣議會於九十四年三月臨時會審議水廠九十四年度預算做成附帶但書:「金沙、金湖、烈嶼地區水質不良,應以減價優惠三地區居民,並以離島建設基金改善該等地區水質專案處理。」
水廠強調,為回應縣民之心聲及議會之附帶但書,並秉承縣長李炷烽體察民意,對自來水供應品質差異的負責任態度,除了持續改善水質外,該廠在水質未改善前,乃提出前開水價折讓方案。
水廠廠長翁自保表示,之前水廠考量使用湖庫水源之用戶其自來水水質比不上金西地區使用地下水之用戶,已自八十四年七月一日調整新水價結構時,針對金湖鎮、金沙鎮及烈嶼鄉等三鄉鎮使用湖庫水源之用戶,在水質未獲澈底改善前,其基本設施費暫按五折計收,一年約減少收入1,375,642元,就該區域售水總收入已優待3%。
另水廠雖依用戶每月不同用水量予以收取水費,但自民國八十九年起,依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離島用水、用電,比照台灣本島平均費率收取::::」故89年該廠每度平均收取10.06元,90年每度收取10.19元,91年每度收取10.25元,92年每度收取10.32元,若比較售水成本每度30-34元,平均每度水廠已虧損補貼用戶18至24元,政府對用戶之照顧及優惠措施,可見一般。
翁自保也說明,依據87年全國國土及水資源會議之評估,每人每日基本用水量共168公升,其中飲用水僅4公升,佔總用水量2.38%;而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節用水網站之資料,每人每日不同用途用水量之比例,廚房用水(包括飲用、煮飯、煮菜及洗菜、洗碗等)佔15%,因此折價優待方案之折讓比例應以此為依據。故自來水廠建議以廣義的飲、用分離原則,其飲用水占總體生活用水比例採用15%,打85折,相當於廚房用水由水廠悉數免費供應。惟李縣長特地核定提高為折讓30%,即打七折,較原建議方案提高一倍,係對用戶長期飲用較差水質的一種補償與回饋。
在本水價優待方案實施後,據水廠估算,若基本設施費維持目前五折計收,則水廠每年減少水費收入1,300萬元,將擴大其營運赤字,未來營運更加困難。惟水廠也指出,採取水價折扣不是該廠的目的,只是短暫性的做法,治標不能治本,未來唯有澈底改善水質,給消費者「夠水、夠淨、夠好」的自來水才是該廠追求的願景與目標。
因此,水廠未來將採取作為,包括:
|結合農業、環保、工務、地方等相關部門,有效減少集水區之污染源,並檢討浚渫整治污染嚴重之湖庫,若其水質仍不合適作為水源地,則予以停用。
|突顯地區水源水質不佳之事實,基於民生與經濟考量,持續完成大陸通水前期基礎科學之海域環境調查,爭取中央同意推動引進大陸優質水源。
|加速推動「新十大建設」所列之「金門地區供水改善規劃」有關地區高級淨水處理廠之建廠工作,期在民國九十八年完工供水。
|建構本廠為專業之學習性組織,有效教育提升專業技能,做好淨水管理工作。
|在水質未改善前,短期內比照「小金門的飲、用分離之二元供水方案」,在金沙、金湖鎮各村里適當地點廣設定點供水站,以方便居民就近購買優質高級好水。
金門金湖金沙烈嶼五一起水價打七折
- 2005-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