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福建制定八項新措施 加強閩台旅遊合作

  • 2005-05-27
 (中央社)面對即將開放大陸民眾赴台旅遊,福建省旅遊部門近日制訂出八項新措施,加強對台灣旅遊交流與合作。福建省旅遊局透露,今年七月份,福建省旅遊部門將組織全省主要旅行社和景區負責人赴台宣傳促銷。

 新華社報導,八項新措施分別為:

 一、組織編寫閩台旅遊合作區規劃。邀請大陸和台港澳的旅遊規劃專家學者,參與編製閩台旅遊合作區規劃。

 二、與金門旅遊界聯合策劃在金門舉辦大型旅遊活動,爭取早日啟動福建居民赴馬祖地區旅遊。

 三、繼續加強閩台旅遊交流與合作。福建省旅遊部門將於七月組織全省主要旅行社和旅遊景區負責人赴台進行宣傳促銷,提高福建旅遊在臺灣地區的知名度。同時,與臺灣六大旅行公會簽訂旅遊合作協議,建立定期旅遊協商機制,並聯合台港澳旅遊機構聯辦「海峽旅遊」雜誌和海峽旅遊網站,全面介紹兩岸旅遊資源。

 四、策劃有影響力的旅遊節慶活動。舉辦首屆海峽旅遊博覽會,內容包括海峽旅遊論壇、旅遊項目招商、旅遊產品推介、民俗風情展示等。

 五、與香港亞太旅遊協會聯合,舉辦團圓之旅台港澳百部自駕車從廈門至北京的旅遊宣傳活動。

 六、爭取把媽祖文化旅遊節升格為由國家旅遊局和省政府主辦的一項重大旅遊文化節慶活動,擴大對臺灣民眾的影響力和感召力。

 七、爭取與歐洲高斯達郵輪開闢「香港-金門-廈門-馬祖-福州」海上郵輪航線。

 八、在簽訂「武夷山-阿里山」旅遊對接協議的基礎上,繼續組織閩台主要旅遊景區和旅行社的業務對接,深化兩地旅遊交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