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林河名、羅曉荷 /台北報導】 國民大會主席團昨天敲定國大議程及議事規則,國大實際開會時間將僅有兩天,六日下午先由各政黨或聯盟推派代表提出「修憲說明」,七日上午由立法院說明修憲提案要旨,當天下午即複決修憲案。國大議事規則並依國大職權行使法之規定,對修憲案採「全案複決」。
台聯國大主席團主席李安妮昨天仍堅持修憲案應採「分案複決」,但主席團僅親民黨(新聞、網站)葉耀鵬附議,不被民、國兩大黨接受。台聯認為「全案複決」的規定有違憲之虞,已決定聲請釋憲,並不排除下周二結合親民黨國代進行抗爭。
另外,主席團會議也決議,將被指為「太豪華」的中山樓五菜一湯改為便當,以免再被外界批評。同時決定國大休會前,各政黨各推派兩人,公開說明國大此次的花費。
國大祕書長葉俊榮表示,由於國大複決修憲案是採「記名投票」,表決過程已較舉手投票更為嚴謹,因此,主席團參考大法官第四九九號解釋,對國大複決過程的「重付表決」採較高門檻,除須國代卅人以上連署,還必須原表決出現「明顯重大瑕疵足以影響結果者」,才可要求重付表決;至於何謂「明顯重大瑕疵足以影響結果者」,須由國大主席團商定。
對於台聯主張「分案複決」,葉俊榮表示,由於國大職權行使法第九條已經明定,主席團認為應依法律規定,沒有其他討論餘地。
台聯及親民黨另外主張「憲政論壇」,雖獲民進黨(新聞、網站)及國民黨(新聞、網站)同意,但為避免違反修憲案「不經討論,應即行使複決」的法律規定,特安排在複決修憲案的前一天進行,並把議程名稱改為各政黨或聯盟「修憲說明」。
主席團決定,「修憲說明」由各政黨或聯盟派代表參加,其中,民進黨、國民黨各六人,親民黨、台聯各三人,未超過五位國代的政黨或聯盟得各推一人,合計廿六人,每人發言限七分鐘。
國大議程敲定 兩天完成修憲
- 200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