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國會小組/台北報導】國民大會中午以記名投票方式,複決通過立法院提出的憲法修正案。在民進黨(新聞、網站)和國民黨(新聞、網站)兩大黨強力動員,祭出黨紀,務求黨籍國代一票都不能跑的情況下,近11時開始投票,中午1時26分進行開票作業,贊成與反對修憲票數為249票對48票,廢票1張由民盟投出,順利跨過225張、3/4的複決修憲門檻,通過修憲案,完成修憲案複決程序。
上午總共有298位任務型國代投票,在贊成修憲的民、國兩黨採取亮票、監票行動,嚴密防止跑票。最後開票結果,兩黨所有的244張贊成票全數開出,一票都沒跑。
249:48 修憲 國大複決過關
- 2005-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