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推出新措施方便台灣民眾出入境

  • 2005-06-11
 (中央社台北九日電 )據新華社報導,中國福建省福州市近來推出一些新的措施,方便台灣民眾口岸辦証及通關出入境。

 新規定包括:金馬澎地區設有戶籍的台灣居民,已持有效五年期「台胞證」的,可根據需要辦理一年有效多次入出境簽註。

 未持有的,可向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五年通行証,同時可根據需要,申請附發一年有效多次入出境簽註。

 對於為投資設廠先期到大陸考察、協商、簽約及先期籌辦人員,需要多次來往大陸的旅遊業和航空、航運業從業人員,出入境管理部門可予以辦理一年有效多次入出境簽註。

 上述三種情況需分別憑中國商務部門或招商部門、旅遊主管部門、航空和航運主管部門的函件申辦有關手續。

 新措施還明確指出,取消從福建沿海直航口岸入出境人員的入出境口岸限制。

 台灣居民循福建沿海直航口岸入境,在辦理一次入出境証件時,不再限定入出境口岸﹔大陸居民赴金馬澎地區(旅遊除外),不再限定出入境口岸﹔執行兩岸客運直航任務的船員和隨船工作人員,不再限定入出境口岸。

 報導說,福州市也已開始實行,從馬祖直航馬尾的台灣居民均可事先通過網際網路遠程辦理入境証件及簽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