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基測Ⅱ21、22日報名

  • 2005-06-19
 【中央日報 陳曼玲.臺北訊】高中職五專甄選、申請入學昨日放榜,不幸落榜或未參加的考生,可以報考第二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然後由電腦從兩次基測(新聞、網站)中選擇較優的一次成績參與登記分發。第二次國中基測預定六月二十一、二十二日報名,准考證將於七月一日寄發,七月九日、十日舉行測驗。

 承辦今年國中基測全國試務委員會的高雄市立小港高中表示,考生於報名參加第二次基測時,應於報名表上選擇高中、高職登記分發區。若兩次基測選擇的分發區不同,將以第二次報名時所選填的登記分發區為分發依據。

 全國試務委員會表示,第二次基測報名手續與第一次測驗相同,分為集體報名、個別報名,考生應填妥學生基本資料或報名表、繳交六個月內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一張,以及測驗報名費、回郵信封、並繳驗學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身心障礙考生還應填妥簡章所附「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服務。

 低收入戶子女只要檢附鄉鎮市公所核發的低收入戶證明與戶口名簿影印本,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的失業證明與戶口名簿影印本,均可享有免繳報名費四百元的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