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記者李增汪/專題報導
隨著社會風潮快速變遷,金門地區民事紛爭事件的質與量均不同以往,在訴訟型態或內容上也趨於多樣化及複雜化,更擴大了紛爭解決過程的困難度,也導致民事訴訟事件激增,加重法院的業務負荷。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就金門地區民事訴訟種類結構與社會演變關連,所作的分析指出,近數十年來,金門地區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發生劇烈的變遷。加上近幾年經濟的不景氣,民眾生活不易,離婚率提高,單親家庭增加,出生率下降,老年依賴人口增加,家庭結構改變,社會監督功能式微。凡此種種現象,都對經濟秩序與社會安定產生負面的影響。
同時,金門地區由於政治環境歷經數次重大變動,從民國八十一年終止戰地政務,解除戒嚴,回歸憲政,開放觀光,到九十年元月開放金馬小三通。改革開放以來,一方面經濟結構和社會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另一方面也湧現了諸如無序、犯罪率上升、人們不安全感和道德困惑增強等負面壓力。
由於社會型態快速演變,大批外來人口進入,引進奢靡風氣,外來不良習尚逐漸浸染,加上外資的介入,社會經濟型態快速轉變。因精神文化並沒有同步成長,大眾重視物質和感官的享受,忽略心靈的成長,嚴重影響到社會秩序及家庭的正常生活。而隨著社會風潮快速變遷,金門地區民事紛爭事件的質與量均不同以往,在訴訟型態或內容上也趨於多樣化及複雜化,更擴大了紛爭解決過程的困難度,並導致民事訴訟事件激增,加重法院的業務負荷。
金門地方法院也針對民事訴訟種類變化與社會演變之關係分析指出,在民事案由與社會變遷關連分析方面,解嚴後,由於軍隊大量裁撤,地區經濟大受影響,失業率增高,國民所得降低。而人們已習於安逸,慣於享受,消費觀念不再是量入為出,因而造成了許多糾紛,也增加了諸多訟源,並導致民事訴訟種類結構的改變。
此外,因為整個社會重視經濟發展,追求金錢利得,以致民眾期待不勞而獲,而色情行業與不法集團的蔓延,社會風氣敗壞,也侵蝕了社會有效運作的基礎,對淳樸戰地產生極大的衝擊,而地區的經濟秩序、治安問題、社會風氣及家庭關係等,也深受影響。同時金門地區自開放觀光以後,大量台灣資本的介入,使社會權力重新分配,導致了地區空間使用型態的快速改變及經濟結構的變動、地價飆漲、走私嚴重等問題。更值得注意的是在開放觀光之後,也加速了土地納入資本主義經濟市場的腳步,商品化之後的土地資本,對地區的社會經濟有極深遠的影響。
金門地方法院指出,金門地區實施了四十餘年的戰地政務軍事管制,期間因軍事需要佔用民地,人民無法辦理土地登記之事件比比皆是。因此自八十一年解嚴後,民眾依「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輔導條例」,提起確認土地所有權存在之訴,辦理歸還之案件暴增,十年來共三百廿七件,排名民事案由別之首位,至九十二年更高達六十六件,為十年前之六倍之多,案件高居不下,十年中都在前三名內徘徊,近五年更是連續排名民事案由別之榜首;因為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許多商業往來貿易行為不再只是現金交易,於是票據使用量大增,因此除權判決件數也名列十年來第二位共二百零八件。
而由於時代潮流的影響,衍生功利主義及享樂主義,人們對價值觀念及消費觀念也隨之改變,導致誠信理念的日漸淡薄,加上經濟的不景氣,商業的惡性競爭,發卡銀行的未嚴加把關而浮濫發卡,故因消費借貸不還而興訟者也大有人在,而位居歷年來第三計二百零二件;因侵權行為及債務不履行,而造成損害賠償者亦排名第四為一百一十七件;工商業的日益發達,因買賣而訴訟者則有一百零四件為第五名;支票的廣泛使用,以及人們似乎不再信守承諾,故為請求給付票款者亦大幅升高,計有九十八件居第六名;因承攬而興訟者有七十四件,居第七名。
同時由於社會風氣的改變,以及聲色場所的進入等因素,嚴重影響到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家庭糾紛,甚或破碎,加上近年來大量的迎娶大陸或外籍新娘,由於生活習慣及種種因素,也造成許多家庭問題,致提起離婚訴訟者有七十三件,居十年來第八名,總計十年中有四度擠進前十名,而九十三年更進到前三名;提出房屋所有權確認者有二十九件,排名第九;而要求履行同居者有二十六件,亦列前十名中。
另外,針對民事訴訟種類結構分析方面,金門地方法院指出,由於社會風潮的快速變遷,人們的價值觀、道德觀已今非昔比,使得民事紛爭事件不論是質與量、訴訟型態或內容結構上均漸趨多樣化及複雜化。就訴訟種類而言,十年中因財產問題而興訟者最多,在排名前十名中有六項,如土地所有權、借貸、損害賠償、買賣、承攬及房屋所有權等。其中最大的因素當是因實施戰地政務期間的軍佔民地所導致,再者就是地區由農業社會轉入工商社會,人們觀念漸趨重利輕義,以及因為社會的開放多元,物質的誘惑增多,人們不再安於現狀;因票據法而提起訴訟者有二項,為除權判決及給付票款等;而因親屬關係而興訟者亦有二項,為離婚及履行同居等,此兩項均因婚姻關係而生,可見家庭問題已經嚴重到什麼地步。
金門地方法院指出,如以九十三年資料,就民事第一審事件終結情形來觀察,金門地區民事案件第一審終結一百八十八件中,訴訟種類以土地所有權者四十二件為最多,占總終結件數的百分之二十二點三四;其次就是借貸的三十六件,占百分之十九點一五;而離婚有十六件則居第三,占百分之八點五一;接著就是損害賠償的十五件,占百分之七點九八居第四位;第五名的買賣及除權判決各有十四件,達總件數的百分之七點四五;而承攬排名第六也有十一件,占百分之五點八五;另給付票款及票據法其他各有十件,占百分之五點三二居第七位;其餘種類件數均在十件以下。
社會風潮遽變金門地區民事紛爭多樣複雜化
- 2005-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