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過境 民眾任意打撈撿拾漂流木會觸法

  • 2005-07-21
 【中廣新聞網 】海棠颱風(新聞、網站)過境後,有不少民眾因為不瞭解新的法令規定,紛紛到河邊及海邊打撈漂流木,台東縣政府為此呼籲民眾,天然災害後產生的漂流木,在縣政府未公告自由撿拾之前,民眾不得任意打撈撿拾,否則會觸法。

 以往,颱風災後民眾可以申請打撈漂流木,經縣政府核准後便可進行打撈撿拾,但是,去年森林法第十五條修正後,漂流木分兩部份處理,緊急處理階段由各權責單位於災後即時清理,以免造成橋樑、漁港的危害,非緊急處理階段則由縣政府於災後一個月內註記、清理、集運並拍賣,一個月後再針對沒有利用價值的漂流木,由縣政府公告自由撿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