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根據財政部最新統計,今年綜所稅報稅的取款委託書取款成功率為平均為92.72%,低於去年。財政部表示,已寄出第一批補繳通知書,繳納期限到七月二十五日為止,若逾期仍未繳,將加計滯納利息,甚至移送強制執行。
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可以有很多種繳納稅款方式,不少納稅義務人喜歡使用取款委託書,今年共有82萬多件。不過,根據財政部最新統計,全台取款委託書提兌成功的比率為92.72%,比去年93.09%稍低。
財政部指出,繳稅取款委託書若因提兌日帳戶存款不足、存款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帳號錯誤、帳戶終止等原因無法完成兌領,但納稅義務人在申報截止日,也就是五月三十一日時已存足存款,可免加計利息,由國稅局發單通知限期繳納。但若申報截止日與提兌日都存款不足,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提兌者,則需加計利息。
財政部表示,第一批提兌未成的案件,已寄發通知書及核定稅額繳款書,繳納期限到七月二十五日止,接獲補稅通知應儘速依限繳納。
若納稅義務人仍逾期繳納,則七月二十六日起,每隔兩天加徵1%滯納金,超過30日仍未繳納,還要另外加計滯納利息,且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繳稅取款委託書提兌未成功 25日前補繳
- 2005-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