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銀行公會召開理事會,會中通過將基本放款利率牌告,改為隨基準利率加碼連動方式,並在牌板上用附註方式表示,不再直接牌告基本放款利率,兼顧少數舊貸戶權益。
中央銀行民國九十一年初推動金融機構放款訂價制度改革,目前以基本放款利率計算的舊貸款案件,大約只佔全部放款的5%。
為了避免銀行繼續牌告偏高且失真的基本放款利率,導致各界誤用金融資訊,銀行公會各銀行會員開會得到共識,同意央行建議,不再直接牌告基本放款利率。
另外,銀行在貸款契約中,明訂基準利率結構中的「一定比率」,銀行都視為成本結構,適當時間會做調整,為了避免各銀行和舊貸戶變更契約的困擾,這項約定只是適用於新貸案,以減輕各金融機構成本和作業負擔。
不過,一定比率調整是不是適當,會影響放款利率訂價制度透明化,因此,銀行公會會根據一定比率的內涵、調整原則和調整頻率等問題研議,再報中央銀行,銀行公會建議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銀行公會:銀行不再牌告基本放款利率
- 2005-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