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大陸新娘是否可申辦信用卡? 答案是不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表示,中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及商務人士如在台停留期間6個月以上,可選擇一家國內銀行開設新台幣存款帳戶,並限在該行申辦信用卡。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日前舉辦「歐僑商會建議書所提大陸地區人士來台相關問題協調會」時,曾就開放在台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申請信用卡相關事宜討論,並建議銀行局邀集相關單位研商可行性。
銀行局在洽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意見後,在 5月下旬召開「研商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在台申請信用卡相關事宜」會議。
會後決議,符合一定資格條件的大陸地區人士可依規定在台申辦信用卡,資格為依據「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及「跨國企業自由港區事業台灣地區營業達一定規模之企業邀請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相關活動許可辦法」核給停留期間 6個月以上的大陸地區專業人士或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
另外,銀行局規定,核給這類大陸地區人士信用卡總額度,以申請人在台平均月所得為限,附卡則限於隨著來台的配偶,持卡人信用卡不得附加預借現金及循環信用功能。
至於核發期限,不能超過境管局核發入境證件的許可停留期間為限,如在居留期間回大陸,則信用卡還是可在大陸及港澳地區使用。
因此,大陸地區人士只有符合一定資格條件才能在台申辦信用卡;至於在台灣近30萬大陸新娘則只能持配偶附卡刷卡。
中國專業及商務人士在台停留期間可辦信用卡
- 2005-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