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選舉 監院八月起下鄉宣導政治獻金法

  • 2005-08-01
 (中央社)三合一選舉年底登場,監察院秘書長杜善良表示,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選舉都是第一次適用政治獻金法,許多有意參選人士,還搞不太清楚相關規定,因此八月起將下鄉宣導。
 政治獻金法去年四月施行,規定擬參選人、政黨或政治團體,都必須經監察院同意開立專戶,方得收受政治獻金,違者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後專戶變更或廢止,也須得到監察院同意,專戶內獻金的收支,亦需在法定期間內向監察院申報。
 今年十二月三日舉行的三合一選舉,將首次適用政治獻金法,由於許多有意參選人士,仍對政治獻金法感到「霧煞煞」,各地方選舉委員會陸續向監察院提出邀請,希望能舉辦座談會宣導,監察院將自八月起下鄉宣導。
 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指出,依規定,縣市長和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任期屆滿前八個月起,至次屆選舉投票日前一日止,因此縣市長和縣市議員擬參選人已可開立政治獻金專戶;目前計有三十一位縣市長擬參選人、七十位縣市議員擬參選人已獲得許可設立。
 至於鄉鎮市長擬參選人,則是在鄉鎮市長任期屆滿前四個月起,設立政治獻金專戶,擬參選人在十月二十日後,可開立政治獻金專戶。
 針對政治獻金法業務,杜善良說,立法院當初認為監察院立場較為公正、客觀,所以將政治獻金法相關事宜交給監察院執行,如今卻又遲遲不行使監委同意權,好像認為「監察院可以不要」,讓監察院不知道要怎麼做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