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化選風 陳中和樂見檢警調積極查賄

  • 2005-08-12
 金門記者李增汪/金城報導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院長陳中和昨列席參加金門地檢署召集的研商辦理九十四年三合一選舉「反賄選」宣導暨「查察賄選」行動計畫時表示,反賄選人人有責,站在法院的立場,樂見檢警調積極查賄,認真蒐證,以淨化金門地區選風,使各候選人進行一場乾淨、公平、公正的選舉,讓民眾選出真正有能力的人來為民眾服務。

陳中和同時也期盼檢、警、調同仁展開查賄蒐證的過程,都能嚴格遵守「正當法律程序」,避免侵犯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尤其在實施通訊監察、搜索扣押、訊問證人被告、強制拘提逮捕等行為,更必須確實遵守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所規定的「正當法律程序」。這是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一方面保障人權,一方面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所取得的證據在法庭的論辯攻防上,也才能夠經得起考驗!

陳中和對於檢、警、調等先進為淨化地區選風所付出的心血與努力,並在表示由衷的敬意同時,也強調「反賄選」人人有責。他並指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自八十七年至九十三年間所受理有關選舉案件,根據統計,包括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和妨害投票,總計有三十四件。其中,被告人數最多的一件,是金門地方法院前連江庭(馬祖)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收案的妨害投票案,被告人數高達五百零二人,其次為該院八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收案的妨害投票案,被告人數高達九十五人之多,即俗稱的「幽靈人口」妨害投票案件。

陳中和指出,就一個淳樸地區來說選風並非理想,也突顯小地區選舉「幽靈人口」問題的嚴重性。而另依案件的類型及終結的情形來分析,這段期間,金門地方法院所受理有關選舉的刑事案件,其中違反選罷法案件有二十四件,妨害投票案件有十件,合計三十四件。其終結情形為,八十七年違反選罷法終結八件,判處被告有期徒刑二十二人,拘役一人,計二十三人。另妨害投票四件,計被告五十七人,均判處有期徒刑。八十八年違反選罷法終結一件,被告二人,均判處有期徒刑。另妨害投票一件,計被告九十六人均判處有期徒刑。八十九年違反選罷法終結案八人︿舊案終結﹀,均判處有期徒刑。另妨害投票一件,判處被告有期徒刑二十五人,無罪五十五人,公訴不受理一人。九十年妨害投票終結一件,判處被告有期徒刑一百三十六人,無罪三人,公訴不受理一人。九十一年違反選罷法終結六件,判處被告有期徒刑八人,無罪十三人,公訴不受理一人。另妨害投票︿舊案終結﹀判處有期徒刑十人,無罪八人。九十二年違反選罷法終結七件,判處被告有期徒刑六人,無罪三十二人,公訴不受理一人,撤回一人及駁回自訴一人。另妨害投票三件,判處有期徒刑四百二十三人,無罪六十七人。

陳中和指出,對於選舉案件的審理,金門地方法院始終秉持「公平法院」「毋枉毋縱」的獨立審判精神。從以上的統計,這七年來金門地方法院所終結三十四件選舉刑事案件中,經判處有期徒刑者合計為七百九十六人,判決無罪者也有為一百八十四人之多;另公訴不受理者為四人,撤回及駁回自訴各一人。可見涉案人數眾多,大部分均經判處罪刑,獲判無罪也不少,這顯示選風確實有待改善,查賄蒐證也有待加強。

陳中和也強調,今年年底縣長、縣議員、鄉鎮長選舉,即將展開,競爭激烈可以預見。站在法院的立場,並樂見檢警調積極查賄,認真蒐證,以淨化金門地區選風,使各候選人進行一場乾淨、公平、公正的選舉,讓民眾選出真正有能力的人來為民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