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通過補助金門縣府四十二項計畫總金額逾九億五千九百五十萬元

  • 2005-09-04
金門記者李增汪/縣府報導

金門縣政府九十四年度離島基金補助計畫,經建會計審查通過四十二項計畫,補助金額為新台幣九億五千九百五十萬五千元。其中,又以建設局主管業務十一項最多。

縣府研考室表示,離島基金補助計畫,自九十四年度由內政部改為經建會主管,計編列補助預算新台幣三十億一千四百四十萬元,其中分配金門縣九億五千零一十七萬元,金門縣政府研提四十二項計畫,經多次審查計刪除金湖鎮游泳池二千七百萬元(含九十三年未執行數九百三十三萬零五千元,計三千六百三十三萬零五千元);營造離島地區優質教學環境及教育設施計畫一百二十萬元;充實消防車輛一百一十萬元。以上刪除款合計新台幣三千八百六十三萬五千元,經爭取同意改提列「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計畫」,但應將計畫送中央主管部會審核後始得動支。九十四年度計畫審查通過四十二項計畫,補助金額九億五千九百五十萬五千元。

金門縣政府九十四年度離島基金補助計畫,經經建會核定通過的四十二項計畫,包括:充實消防車輛計畫(核定經費三千八百九十萬元)、烈嶼消防分隊辦公廳舍興築建設計畫(五百萬元)、金門縣警察局設置拖吊保管場計畫(四百五十萬元)、執行金廈治安聯防體系工作計畫(一百五十萬元)、建立社區治安維護體系計畫(一百萬元)、加強偵防能力設備計畫(九百七十二萬元)、金廈救援聯防機制之建立計畫(三百萬元)、都市計畫地形現況實測(五千八百五十萬元)、都市計畫樁位測定(九百萬元)、土地地籍整理計畫(二千一百二十五萬元)、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興建計畫(二千八百五十萬元)、改善殯葬設施(一千六百二十萬元)、金門整體港埠建設計畫(一億四千七百九十一萬五千元)、運輸道路改善工程(四千九百五十萬五千元)、公共車船系統改善計畫(一千五百六十五萬元)、觀光行銷計畫(五百八十五萬元)、區域性觀光景點整合再生計畫(五百八十五萬元)、整體觀光親善環境營造計畫(五百八十五萬元)、金門文化園區建設計畫(二千五百五十萬元)、建立研究獎助制度計畫(六百萬元)、金門地區公共給水改善工程(二千六百萬元)、水資源整體開發計畫(五千萬元)、金門地區海堤及區域排水工程(七千萬元)、台商子女來金門就學工作計畫(四百萬元)、整合學校資源暨推動地方社區大學(三百五十萬元)、改善離島地區教師生活及設施改善計畫(二千七百八十萬元)、金門童軍營地建設計畫(一百萬元)、金門休閒漁業發展與漁港多功能改善計畫(六千三百萬元)、富麗農村暨農業基礎設施改善計畫(二千七百萬元)、農業生產技術改良暨集團栽培共同經營計畫(一千萬元)、轉型休閒農漁牧業輔導計畫(四千五百萬元)、畜牧發展暨產銷輔導計畫(一千一百七十萬元)、動植物防疫計畫(七百二十萬元)、加強造林暨環境綠美化計畫(七千一百八十萬元)、金門農特產品開發計畫(九百萬元)、急重症後送計畫(一千三百五十萬元)、居民轉診就醫交通費補助計畫(三百萬元)、因應兩地通航加強食品抽驗計畫(一百萬元)、綜合衛生保健計畫(五百三十萬元)、加強廢棄物處理及管理計畫(七百三十八萬元)、金門縣立體育場設施改善計畫(四百五十萬元)、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計畫(三千八百六十三萬五千元)。

縣府研考室也指出,經建會對於離島建設補助計畫之審查,特別重視個別計畫與方案目標、效益達成的關聯性,因此管考也採實質管考、目標管理方式,尤其重視各類計畫之完成是否符合環保、永續之最高指導原則,以避免「儘求進度卻反而造成破壞環境之批評」。如未能提出具體目標、效益成果或目標達成不明確,將會減少或停止類似計畫之補助。

研考室並表示,九十五年度離島基金中央編列新台幣三十二億元,政策決定提列十七億元作為融資計畫,投資三億五千萬元,計畫要點由經建會研擬後公告實施,對於離島縣之補助金額為九億五千萬元,其中提列一億五千萬元作為補助各鄉鎮小型民生基層建設之用,金門縣分配五千零一十一萬元,已另案簽請建設局控管執行。此外,為配合離島業務轉型,考量諸多中央部會未及於九十五年度編列預算補助離島縣,因此,於重大公共建設補助計畫中,經建會編列五億元補助「離島建設基金重要建設計畫」,綜上九十五年度可供申請補助之總金額為十三億元。

至於九十五年度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書圖,經建會已函送金門縣政府並分送各單位,各單位依規定已於今年八月底前撰擬計畫函送中央主管部會初審,再由各主管部會於九月底前併同初審結果函送經建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