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縣府昨天上午在交通部民航局會議室召開新島際交通船採購案第二次評選委員會議,然而因投標廠商不願全數照原船東需求規範辦理,主持人依委員會決議當場宣布廢標;會後縣府交通局與專案管理船舶中心討論後續相關行政與採購事宜,檢討修改部分規範外,履約期限可望由現行600日曆天縮短至550天內完成交船,儘速重新辦理招標。
新島際交通船標案於去(101)年12月24日開標後隨即進行廠商資格及主要規格審查,均符合後排定昨天的評選會議,依議程先行確認開會委員達成人數及評選委員應注意事項後,由工作小組進行初審報告。會中工作小組針對廠商服務建議書之審查進行報告,其中有關建造規範書中內容細節部分,廠商主動提出若干建議修改內容,評選委員會依原則先讓廠商於簡報前澄清後,始進入簡報程序。
投標廠商進場後雖有對其規範書建議修改部分逐項開始確認,但仍不願全數照原規範辦理,且表示放棄本標案;復經評選委員會再行討論後,因該廠商建議修改內容,致使規範書不具完整性,且廠商亦不願全數照原規範辦理,主持人依委員會決議當場宣布廢標。
會後縣府交通局亦與專案管理船舶中心討論後續相關行政與採購事宜,由該次會議中之廠商投標意願與工作期程安排,檢討出除修改部分規範外,履約期限亦可望由現行600日曆天縮短至550天內完成交船,將儘速重新辦理招標。
新島際交通船採購案第二次評選宣布廢標
- 2013-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