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方會談 第四輪六方會談達成六項共識

  • 2005-09-20
 (中央社台北十九日電)為解決北韓核問題而舉行的第四輪北京六方會談第二階段會議今天下午閉幕,與會各方達成六項共識,並且通過了「第四輪六方會談共同聲明」。

 據新華社報導,與會六方在聲明中一致重申,以和平方式、可核查地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是六方會談的目標。聲明載明了六方達成的六項共識:

 首先,北韓承諾,放棄一切核武器及現有核計劃,早日重返「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並回到國際原子能機構保障監督。

 北韓聲明擁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其他各方對此表示尊重,並同意在適當時候討論向北韓提供核能發電輕水式反應爐問題。

 美方則確認,美國在朝鮮半島沒有核武器,無意以核武器或常規武器攻擊或入侵北韓。

 南韓也重申,依據一九九二年「朝鮮半島無核化共同宣言」不運入、不部署核武器的承諾,並確認在韓國領土上沒有核武器。

 其次,六方承諾,根據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以及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處理相互關係。

 北韓和美方承諾,相互尊重主權,和平共存,根據各自雙邊政策,採取步驟實現關係正常化。

 北韓和日方承諾,根據「日朝 (北韓)平壤宣言」,在清算不幸歷史和妥善處理有關懸案的基礎上,採取步驟實現關係正常化。

 第三,六方承諾,通過雙邊和多邊方式促進能源、貿易及投資領域的經濟合作。

 中、日、韓、俄、美表示,願向北韓提供能源援助。

 南韓重申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二日提出的有關向北韓提供兩百萬千瓦電力援助的方案。

 第四,六方承諾,共同致力於東北亞地區持久和平與穩定。

 直接有關方將另行談判建立朝鮮半島永久和平機制。

 六方同意探討加強東北亞安全合作的途徑。

 第五,六方同意,將根據「承諾對承諾、行動對行動」的原則,採取協調一致步驟,分階段落實六方共識。

 第六,六方同意十一月初,在北京舉行第五輪六方會談,具體時間另行商定。

 中國外交部副部長武大偉、北韓外務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務省亞洲大洋洲局局長佐佐江賢一郎、南韓外交通商部次官補宋旻淳、俄羅斯外交部副部長阿列克謝耶夫、美國負責東亞和太平洋事務助理國務卿希爾,分別率各方代表團與會。

 第四輪六方會談結束後,中國國務委員唐家璇在北京釣魚台國賓館會見了出席這次會談的各國代表團團長。

 中國代表團團長武大偉則指出,今天六方達成協議,是一個階段的結束,也是一個新階段的開始。

 武大偉說,「我們今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會遇到困難和曲折,但我們不會屈服。」

 武大偉並且表示,中方願意與各方共同努力,堅持對話和平解決的方向,堅持朝鮮半島無核化的目標,維護半島和東北亞的持久和平與穩定,促進共同發展。9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