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1月2日-11月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2級。
▲2級警戒措施:
1、除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2、新增唱歌、室內運動、溫泉、水域活動等場合符合條件得免戴口罩。
3、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4、取消以下限制:
(1)集會活動人數上限。
(2)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總量管制。
(3)藝文展演/體育活動/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觀光遊樂業等之室外人數降載規定。
(4)開放台鐵/高鐵車廂、公路客運、遊覽車、國內航班/船舶、電影院、KTV、MTV、網咖等場所/場域得暫時脫口罩飲食。
目前仍需關閉之場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等),無陪侍服務者,符合防疫管理得有條件開放。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全國疫情維持2級警戒措施-1 11月2日-11月15日
- 2021-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