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府去年度歲入79億餘元

  • 2006-03-06
 (金門記者陳榮昌/縣府報導) 金門縣府去(九十四)年度歲入總預算(含追加減預算)計79億餘元,實際歲入繳庫數為80億餘元,另外,爭取財政部同意金酒公司營業盈餘專案辦理捐贈,91至93年度累計捐贈近60億元,節稅15億元,94年度捐贈29億元,增益庫收,績效可觀。

金門縣府表示,去年度歲入總預算(含追加減預算)計79億9,031萬9,000元整,截至94年底止,實際歲入繳庫數為80億9,476萬4,416元(未包含帳務整理期資料及保留數),達預算數101.31%,圓滿達成預算目標。去年度各項稅課收入預算數計17億8,628萬8,000元(含中央統籌分配稅7億7,211萬3,000元及菸酒稅9億2,537萬5,000元),截至94年底止實收17億7,247萬1,232元,達預算數99.23%。

其次,爭取財政部同意金酒公司營業盈餘專案辦理捐贈,91至93年度累計捐贈近60億元,節稅15億元,94年度捐贈29億元,增益庫收,績效卓著。

金門縣府指出,金酒一向是金門財政上的金雞母,也是地區社會福利的主要財源,因此,對金酒產銷相當重視。在金酒產銷管理部分,94年度計畫生產60度酒1,750萬公升,累計至12月底生產1,721萬5,413公升,達預算數98.37﹪。去年度計畫銷售60度酒1,420萬公升,實際銷售1,668萬1,335公升,達預算數117.47﹪。預算營業收入80億2,487萬餘元,實際營收92億餘元,達預算數114.64﹪。預算營業利益26億9,418萬餘元,實際營業利益34億餘元,達預算數127.68﹪。

為拓展大陸市場,金酒公司自民國88年即向大陸提出「金門高粱酒」商標註冊申請,經縣長李炷烽、立委吳成典於91年3月份赴北京溝通商標註冊相關程序,「金門高粱酒」商標終於在94年11月21日完成大陸註冊。

而在加強地方金融管理方面,也頗有績效,包括:協助金門縣信用合作社獲中央銀行外匯局同意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為加強基層金融管理,九十四年度縣府依規定作業辦理基層金融變現性資產查核二次;為健全基層金融機構財務結構,維護正常營運,督導確實依據法令規定及放款程序辦理放款業務,做好放款複審作業,並督促輔導地區基層金融機構,積極加強逾期放款催收業務,改善放款品質,以健全財務結構,有效融通地方工商資金需求。

有關開發基金方面,在規費徵收管理部分,九十四年度規費收入預算1億2,200萬2,000元,截至12月底止累計實收數1億4,545萬8,652元(未包含帳務整理期資料),達預算數百分之119.23,績效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