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日報 中央社.臺北訊】 中共國家審計署前天公布中央部門直屬高等院校財務收支審計結果,指北京、清華等十八所大學在二零零三年違規收取各項費用的金額,達人民幣八億六千八百多萬元。這項公告顯示,中國大陸大學的亂收費問題有加劇趨勢。
這項審計資料中的另外十六所大學分別是: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南京大學、復旦大學、天津大學、武漢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山東大學、中南大學、吉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四川大學、蘭州大學、廈門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及暨南大學。
「中國青年報」報導,這些違規收費的項目包括:未經批准的進修費、MBA學費等六億四千四百二十七萬元;中國政府明令禁止的費用六千零一十萬元;自行設立並收取輔修費、旁聽費等七千三百五十一萬元。
另外,還有超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等五千兩百一十九萬元;強制收取服務性、代辦性收費三千兩百八十四萬元;重修費等五百五十四萬元。
這項審計報告發現,中國大陸部分高等院校大規模進行基本建設,造成債務負擔沉重。到二○○三年底,這十八所高等院校債務總額達七十二億七千五百萬元,較二○○二年底成長百分之四十五。
大陸大學亂收費
- 2006-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