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便民措施將分階段上路,遠通電收昨天表示,下周一起接受e通機兩年內使用一百次的用戶全額退費,至於儲值卡押金減半退還差額部分,要到七月一日才能實施。
交通部和遠通上周三達成廿三項修約共識,但昨天才就各細項措施、上路時間取得一致意見,但與交通部上周三所說的時間表有極大差距,引發便民措施跳票的疑慮。
交通部政次蔡堆說,四月一日起實施的新措施只有三項:同一車主名下的車輛可免費辦理e通機異動登記;欠費三天內補繳免收作業處理費,欠費四到四十五天內作業處理費降至廿元;銀行儲值免收七元手續費。
至於兩年內使用e通機一百次就可全額退費的措施,遠通表示,本周將以簡訊或電話通知符合退費標準的用戶,並詢問用戶希望用電匯或現金方式退款,四月十日起匯款就會陸續匯入民眾的帳戶,或是由用戶直接到遠通位於高速公路服務區的直營門巿領錢。
高速公路局副局長歐輝政指出,第一批達到退費標準的車主有兩千七百多人,以後每月十日遠通電收都會整理出最新可退費用戶,除了用簡訊通知外,也會公布在遠通網站(www.fetc.net.tw),供民眾查詢。
在儲值卡優惠措施部分,遠通將在四月十七日前公布配套,原則上五月十五日起用路人在超商可買到押金一百元的新型儲值卡,原有儲值卡兩百元押金退還一百元,則要到七月一日起才能到遠通直營門巿辦理。
ETC便民措施 將分階段上路
- 200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