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記者莊煥寧/金城報導)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第二十五期正期學生組辦理招生,將從本(四)月十日至二十日受理報名,預計招考行政警察科一千名、消防安全科三百五十名,招生簡章已經開始發售,地區有志投入警察、消防工作的青年朋友,可向縣警局保安隊、各鄉鎮警察所、金門高中輔導室、消防局洽購招生簡章,每份工本費五十元。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第二十五期正期學生,報名日期自本月十日起至二十日止。(採通訊報名,報名地點為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地址為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一五三號)。筆試日期為五月二十八日,考區地點在台北市及高雄市同時舉行。註冊入學日期訂於八月十四日,教育期限為二學年,分四學期實施,修業期滿成績及格者,由該校授予副學士學位並發給副學士學位證書。
本次警專招考的名額總計一千三百五十名,組別、科別包括:甲組的消防安全科三百五十名(男生三百三十名、女生二十名);乙組行政警察科一千名(男生九百名、女生一百名);備取生各若干名。考生僅能就甲、乙組選擇其中一組報考,不得同時報考兩組。
警察局、消防局歡迎地區高中(職)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以上,年齡在二十五歲以下(即中華民國七十年一月一日以後出生),且有志從事警察、消防工作之男、女青年踴躍報考。
至於報名繳交費用合計九四七元 (含報名費九○○元、寄發准考證郵資三十二元、寄發初試成績單郵資五元、劃撥手續費十元),繳交報名費使用報名表所附存款單,繳費後請經辦郵局在繳費欄蓋上繳費郵戳,報名表未蓋繳費郵戳者均不予受理。
考試科目(分初試與複試),初試(筆試)科目,甲組(消防安全科)考國文(含作文佔40%)、物理、化學、甲組數學、英文五科。
乙組(行政警察科),考國文(含作文佔40%)、中外歷史、中外地理、乙組數學、英文五科。筆試日期為五月二十八日(星期日)上午八時四十分至下午五時二十分。
筆試地點分台北考區及高雄考區同時舉行,各考區筆試地點查詢電話:台北考區(台北市)電話:(02)22300763(本校訓導處)。高雄考區(高雄市)電話:(07)272837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詳細筆試地點將登載於五月十八日之自由時報、中國時報、聯合報全國版及警專招生專用查詢網址,考試前一天下午在各考場公布試場座次。高雄考區考生對筆試地點如有疑義,由該校專線電話(02)22300763統一答覆。
初試(筆試)合格放榜日期預定六月二十日,除在該校正門前公布初試(筆試)合格考生榜單外,並在該校網站公布榜單及成績查詢服務。初試放榜後,合格考生(含正、備取生)另於六月二十三日以雙掛號個別郵寄成績單及複試通知單,通知至該校參加複試;未達初試(筆試)合格標準考生僅寄發成績單。並自初試放榜日起一星期內(六月二十日至二十六日止),提供語音查榜服務。初試(筆試)合格考生於放榜六日後,若未接到該校複試通知單時,應即向該校教務處查詢,逾期未查詢者,視為已收到通知。初試(筆試)合格放榜語音查榜電話,金門地區可撥412-1111 或412-6666,接通後請按服務碼7#。
複試日期為七月十二日至十四日(依照組別、名次分梯次另行通知辦理)。地點在該校中正堂。初試合格考生應於複試日之前(至少前十至十四日以上),攜帶該校寄發之「招生複試體格檢查表」,至指定受檢醫院接受體格檢查(費用由考生自行負擔)。並按照該校複試通知單規定之時間,親自攜帶身分證、學歷證件、退伍令(已役生)正本及體格檢查表(限複試日前九○天內有效)、特種身分考生證件正本等各項規定證件與物品報到,並參加複試(複試當天辦理體能測驗、口試、審查指定醫院檢查完成之體格檢查表。身家調查部分,由該校另洽請相關單位辦理)。未攜帶各項規定證件與物品報到或逾期者,取消複試資格。
複試合格放榜日期預定於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合格考生榜單在該校正門前及該校網站公布。複試合格正取生,另於九十五年八月一日以雙掛號個別郵寄複試合格及註冊入學通知單。註冊入學前五日,正取生若未收到複試合格及註冊入學通知單者,請即向該校教務處查詢。逾期未查詢者,視為已收到通知。
而正取生各組錄取之正取生,應依照本校寄發之複試合格及註冊入學通知單內指定之時間、地點準時報到並辦理註冊入學住校接受教育,凡經通知未到或逾時者,以自動棄權論並取消入學資格,其缺額則依各組備取生名次先後順序通知遞補。
警專招考一千三百五十名正期生十日起報名
- 2006-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