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黃仁謙/台北報導】 中共昨(16)日公布大陸居民來台旅遊管理辦法,政府相關官員評論,公布管理辦法到法令具體可行,仍有距離,我方已準備好,就觀光客配額、開放區域及旅行業者管理方式,和大陸展開協商。
官員指出,中共在管理辦法中訂定「團進團出」、配額管理及指定旅行社等大原則,但有關配額人數及是否先開放沿海大陸居民等「可實施」細節,卻未一併公布。根據大陸過去開放民眾赴海外旅遊的經驗,這些細節都必須留待兩方「協商」。
官員說,我方可接受在「澳門(新聞、網站)模式」下的協商,即我方所謂的「擱置爭議、不設前提;政府主權、民間協助。」或大陸認定的「民間對民間」。但比起上一次的春節包機(新聞、網站)談判,僅涉及民航局,這一次的觀光客來台,卻涉及我方眾多部會,若是我方少了一個合適的協調者,談判的難度也會跟著升高。
他強調,陸委會已訂定六個月內協商完畢的時程表,六個月後還沒有協商或是協商未果,我方都會「片面開放」大陸一類觀光客來台旅遊。
由於大陸目前仍未將台灣列為核准民眾出境旅遊的目的地,「該做的事情,我們都做了,六個月後大陸民眾還來不了,大家就知道這是誰的責任了。」
據瞭解,大陸釋出即將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旅遊的消息後,我方有不少旅行業者隨即趕到北京,期待成為第一批可承攬大陸觀光客業務的「組團社」。官方人士認為,在大陸還沒有確切將台灣列為旅遊目的地前,這些業者都應該當心受騙。
根據中共國家旅遊局網站資料顯示,中共國務院已批准的旅遊目的地國家或地區有81個,包括1983年簽訂的香港、澳門,及今年3月剛簽訂的蒙古、巴哈馬、聖盧西亞等國家。
官員分析,根據過去中共與其他國家洽談開放大陸觀光客出境旅遊的經驗,大陸多是在「協商」後,與對方簽署確認「公民自費出境旅遊目的地國家」(approved destination status),才算正式開放大陸觀光客到海外旅遊。
開放大陸客來台 我可接受澳門模式協商
- 200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