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罰兩萬四 駕駛人罵政府搶錢

  • 2006-05-01
 【中廣新聞網 】 交通罰則新法將從七月起正式實施,超速違規將列為首要取締項目,超速超過六十公里就會被視為危險駕駛,罰鍰從一千七百塊提高到兩萬四千元,還要吊扣牌照三個月,不過駕駛人則不滿的說,連罰款都要漲價,生活真的不好過。(李書璇報導)

 七月一號起交通罰則新法上路,執法警方將大刀闊斧開鍘,修法幅度堪稱近年來最高,未來新法上路後,車主們荷包恐怕將大縮水,駕駛人也大吐苦水。

 新修法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超速違規列為首要取締項目,分為三級處罰,每個級距廿公里,大、小型車超速罰鍰也不一樣,一旦超速超過四十公里,小型車罰五千元,大型車罰六千元。不過愛開慢車的駕駛們也別高興的太早,行駛速度低於高速公路最低速限六十公里也要受罰。以廿公里為級距,分兩級,時速低於四十公里罰四千元。另外最多人違規的行駛高速公路路肩,罰鍰也不再統一為三千塊,小型車提高為四千塊,大型車更要罰六千。還有就是很多人不想繳罰鍰,習慣拿駕照或牌照到監理所站辦理吊扣,不過七月開始,交通違規罰鍰不得再以其他方式替代,也就是說,只要違規就一定要繳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