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林倖妃/台北報導 搶搶搶!百貨公司(新聞、網站)周年慶擠滿人潮,捷運(新聞、網站)車廂內水洩不通,令人頭昏眼花甚至作嘔?屬密閉空間的公共場所空氣品質不良,未來會因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管制法》受罰。
環保(新聞、網站)署強調,新法上路前將採不定期出擊檢測並公布,訴諸輿論要求改善。
國內各種大型表演愈來愈多,百貨公司、大賣場也經常推出促銷活動,短時間內擠進太多人,消費者抱怨空氣品質過差,甚至頭痛欲裂,環保署因此草擬完成《室內空氣品質管制法》。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處處長楊之遠表示,現代人待在室內的機會和頻率愈來愈高,逛展場等各種休閒活動也在室內,管制室內空氣品質確實有必要,預計一至兩年內《室內空氣品質管制法》可上路。
該法主要管制對象為指定公告的公共場所或特定場所,包括營業商場、交易市場、展覽場所、辦公大樓、地下街、餐廳、旅館、圖書室、表演廳、室內體育館及游泳池,密閉式大眾運輸工具,諸如飛機、客運汽車、纜車、電梯間、密閉式火車、捷運系統車站及車廂。環保署官員說,尤其是和弱勢族群息息相關的托兒所、幼稚園、護理機構以及其他醫事機構、殘障福利機構等,都列為優先列管對象。
官員強調,未來實施後,部分指定公告場所將要求在入口處裝設二氧化碳濃度監測設備,標明「標準濃度」以及「現時濃度」,供消費者參考決定是否入場,鐵路等長時交通工具若乘客超過承載量,導致車廂內空氣品質不良,將依法處理。
新法上路尚需經立法院審議,環保署指出,在此之前,將委託專業機構鎖定對象檢測室內空氣品質,一旦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真菌、細菌和臭氧等超過建議值,即公佈社會大眾周知,藉輿論壓力敦促業者改善,以保障大眾健康。
公共室內沒好「氣」 未來要罰
- 2006-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