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 林弓義、郭良傑/綜合報導 南迴鐵路出軌案昨天出現戲劇性大逆轉!專案小組以殺人案被告傳訊李泰安,檢辯進行長達二十多個鐘頭攻防,雙方先因羈押管轄權問題,從高雄轉戰屏東。屏東地方法院合議庭以無羈押必要為由,裁定李泰安當庭飭回。
檢方立刻提出即時抗告,著手第二波攻堅;李泰安則偕同喜極而泣的辯護律師歡欣回家,大啖豬腳飯。
證據不足 難認犯行重大
檢方兩度聲請羈押,從雄檢到屏檢,先程序後實體,卻都功敗垂成,令專案小組扼腕。
高雄地方法院昨天清晨駁回高雄地檢署對李泰安的羈押聲請後,由委任律師吳漢成陪同,在大批警力戒護下,於五點四十五分押解他至屏東地檢署。經過前一天的偵訊,李泰安神情疲憊,不見平日搞笑模樣,步伐也顯得沉重。
先前交出此案偵辦工作的檢察官蔡榮龍閱畢相關卷證,隨即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屏東地院合議庭由庭長羅森德領軍,加上法官王以齊和邱玉汝,三人閱卷後,於上午十一點召開聲押庭,檢辯雙方展開兩個半小時的攻防戰。
蒞庭的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碧霞及蔡榮龍輪番猛攻,並提出十項證據,包括翻車案發生時李泰安人不在車上、教唆友人做偽證、秘密證人指認、陳氏紅琛體內藥物反應等,指控李泰安涉有重嫌。孤軍奮戰的律師吳漢成則左右開弓,反詰檢方所提均非直接證據,李泰安也否認所有指控。
合議庭進行五十分鐘的評議後,以無羈押之必要,裁定當庭飭回。屏東地院發言人潘正屏說,檢方指控難以證明李泰安犯行重大,所提證據也難以認定李泰安有勾串共犯及逃亡之虞,因此駁回檢方羈押聲請。
檢方不服 即時提出抗告
李泰安與律師吳漢成下午三點十五分走出屏東地院,接受媒體訪問。李泰安一改先前倦容,強調「沒有做的事就是沒有做」,並感謝司法還他清白。吳漢成談到與檢警論戰的孤獨感,一度激動哽咽落淚,兩人隨後搭計程車返回台東。
檢方無法接受大逆轉的結局,隨後向屏東地院提出即時抗告。由於恰逢周末假日,最晚周一屏東地院會將抗告案移送高雄高分院。如認為抗告有理由,將發回一審重新裁定。
檢辯鬥法20小時 李泰安免押釋回
- 200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