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收取港口設施保安費

  • 2006-05-30
 (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電) 中國交通部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決定,自六月一日起,對進出中國港口的外貿進出口貨物(含貨櫃)收取港口設施保安費。

 中新社報導,中國交通部配套推出「關於收取港口設施保安費有關事宜的通知」,確定收取和使用相關事宜,即貨櫃一個標準箱人民幣二十元,散貨一噸零點五元。

 報導說,近年來中國各港口經營人和管理人投入大量資金,配備港口保安設施,加強港口保安隊伍建設,進行港口保安演習,使港口管理和經營成本提高。

 為了適當彌補成本開支,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與交通部決定收取港口設施保安費。

 中國交通部表示,港口設施保安費政策實施後,各港口企業收到的保安費應當專項用於規定的港口設施保安工作,不得挪做他用,更不能做成企業收益只進不出。同時,絕不允許任何港口企業隨便減免港口設施保安費。9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