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新聞 】 檢調第三度提訊趙建銘(新聞),檢察官改以認罪協商的方式,希望趙建銘自白認罪,甚至提到股市禿鷹案(新聞),李進誠因為不認罪,被判10年重刑為例,檢察官柔性喊話,趙建銘終於首度鬆口,坦承三井宴確實談到台開股票利多消息,但是還是堅持沒有參與內線交易。
檢調三度提訊趙建銘,檢察官一改策略,不再提示證據要趙建銘認罪,而是改以協商的方式,希望趙建銘自白認罪,檢察官甚至以6號宣判的股市禿鷹案為例,企圖攻破趙建銘的心防,趙建銘終於坦承去年的三井宴,確實談到台開股票利多消息,不過,對於部分案情,還是堅稱不知情。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邦樑:「被告趙建銘先生對於,檢察官所提問的問題,也都有做了一些說明,他所做的供述和以前的供述並不完全一致。」
檢察官許永欽,先是問趙建銘,知不知道股市禿鷹案宣判了,趙建銘說,我不能看報紙,我不知道判決結果,許永欽告訴趙建銘,股市禿鷹案就是我偵辦起訴的,林明達坦承犯罪,獲得緩刑,但前金管會(新聞)檢查局長李進誠,因為不肯認罪,判處10年的重刑,希望你仔細回想,三井宴上究竟談了什麼,檢方曉以大義再加上柔情喊話,趙建銘態度明顯軟化。
以證交法171條規定,在偵查中自白,如果有犯罪所得,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可以減輕其刑,若因此查獲其他共犯,減輕其刑1/2,也就是說,檢方如果認定趙建銘違反證交法,可以判處3到10年的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以最好的情況來說,如果趙建銘被判刑3年,而他又供出其他共犯,還可以減刑1/2,最後只剩下1年半的刑期,剛好符合2年之內,可以緩刑的條件,換句話說,只要趙建銘坦承一切,法官判處緩刑的機率相當高,趙建銘根本不用坐牢,而且還不需要繳交1千萬到2億元的鉅額罰金。
認了!趙建銘鬆口 三井宴談台開
- 2006-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