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案遭起訴 張俊宏:不認罪不主動請辭

  • 2006-06-13
 (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十二日電) 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張俊宏(新聞)六日因涉嫌共同掏空全民電通資產,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張俊宏今天表示,即使是事實,因檢方調查證據是違法取得,他不會接受、也不會認罪;他也說,不主動請辭海基會(新聞)職位,不主動退出民進黨(新聞),一切隨緣。

 張俊宏與同居人林慧珍因涉嫌共同掏空全民電通資產,致全民電通損失逾新台幣五億元,台北地檢署六日依背信、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張、林兩人,並分別求刑七年和六年。

 張俊宏下午現身海基會,依例出席海基會第六屆董監事第三次聯席會議,他原本做好董監事可能以臨時動議討論自己去職案的心理準備,也預擬周全的相關資料,但最後聯席會議中無人提出討論,他主動地宣讀所謂「嚴正聲明」後,也感念董監事們未提動議作法。

 他會後受訪時指出,對於檢察官的起訴,「我不會認罪,也不接受」;「即使是事實,但因檢方是違法取得證據,我不會認罪」。

 張俊宏說,檢方僅採信林慧珍的片面說法,就認定他與林慧珍是共謀犯罪;檢方也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配合媒體群魔亂舞,這種羅織罪名的做法,他會反抗到底。

 他並以民主老兵自居,發表聲明指出,他的確罪孽深重,但這是因為他當年提倡民主、開放媒體才會造成今日的種種亂象,他犯了無可赦免的重罪;張俊宏認為,當年受過司法大審的他,如今司法大審的第一步,他才體認今日人權的受難,遠超過當年。

 張俊宏表示,民進黨是否除籍、海基會是否除名,只要民主創黨精神,常在我心即足矣,這一切就隨緣吧!9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