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正副總統 取消終身禮遇

  • 2006-06-30
 【中時電子報 】 黎珍珍、曾薏蘋/台北報導 立法院朝野昨天協商「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草案,初步達成共識。未來正副總統不再享有終身禮遇,禮遇效期將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每月禮遇金也大幅縮水,由現行的依月俸領取禮遇金,減為卸任總統月領二十五萬元,副總統十八萬元。

 根據協商結論,未來卸任的正副總統禮遇年限最多八年。而前總統李登輝(新聞)實際任期為十二年,親民黨(新聞)團總召呂學樟說,依新法精神,李登輝可再享十二年禮遇。不過,朝野各黨尚未在協商結論上簽字,今天將再就安全維護人員人數等問題進行協商。

 台聯黨團總召黃適卓表示,在卸任正副總統禮遇部份,台聯非常支持改革,但是條例修正必須維護國家尊嚴及卸任元首的安全。隨扈是否減少為八到十二人,台聯黨團認為,應該聽取國安局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