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浪勸不聽 罰5∼25萬

  • 2006-07-14
【聯合新聞網 記者秦富珍/台北報導】 碧利斯颱風(新聞)襲台,擔任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的內政部長李逸洋上午說,已通令地區警察動起來,颱風天還跑去海邊觀浪、戲水的民眾,強力執法,勸阻不聽就依災害防救法開罰單,將可處罰5萬以上、25萬以下罰鍰,請民眾不要掉以輕心。

 李逸洋說,昨天花蓮海邊有民眾觀浪、衝浪(新聞、網站),今天早上基隆和平島還有民眾在大浪中游泳,這種行為依災防法,警方都應該要開罰,若違規者遭遇危難,由災害應變中心救難,還可要求民眾支付費用。

 他表示,依災防法規定,縣市畫定的危險區域,禁止人民進入,若民眾違法進入,就可以開罰,昨天他與縣市政府協調,已畫定772個警戒區,民眾有觀浪、衝浪、游泳、溯溪等違規行為,警方將強力取締,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