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特派記者汪莉絹/北京報導】 中共官方為抑制炒樓,針對二手房買賣再祭出規定;前晚國家稅務總局公布「關於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一○八號文),要求個人二手房屋轉讓,必須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固定為百分之二十,新規定八月一日起實施。
中共官方強制徵收個人所得稅,大陸二手房交易可能減少百分之五十。
不過,新規定對兩類二手房產交易仍給予免稅優惠。第一類是出售自有住房、並擬在現住房出售一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先以納稅保證金形式繳納,再視其重新購房的金額與原住房銷售額的關係,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第二類是個人轉讓自用五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大陸二手房買賣個人所得稅繳納早已實行,但一直以來多為「自覺申報」。新規定指出,加強稅收徵管,主管稅務機關要在房地產交易場所設置稅收徵收窗口,個人轉讓住房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與轉讓環節應繳納的營業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等稅收一併辦理;地方稅務機關暫沒有條件在房地產交易場所設置稅收徵收窗口的,應委託契稅徵收部門一併徵收個人所得稅等稅收。
此間業者指出,一般來說,二手房過戶流程是,在交易中心大廳均設立地稅部門完稅窗口,過戶雙方申領過戶申請單後,到完稅窗口完稅,然後辦理產證過戶。完稅窗口對契稅、營業稅等稅種一併收取。將個人所得稅徵收置於過戶之前,意味個人所得稅完稅成為過戶前提,就是「強徵」。
賣二手房 大陸徵個人稅
- 2006-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