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賄選案 59人判刑 吳俊立無罪

  • 2006-08-02
 ( 聯合新聞網)記者:羅紹平台東縣報導  去年底三合一選舉期間,前台東縣長吳俊立涉嫌賄選案,台東地院昨天以證據不足判吳俊立無罪,但同案被告國民黨台東市黨部主委曾文仲等五十九人,被依違反選罷法判處五個月至兩年六個月不等徒刑。台東地檢署表示不服將上訴。

 對於一審獲判無罪,吳俊立表示:「選舉時,大家幫忙我助選已很辛苦,選後還為賄選案陪我走法院,更讓我心難安;最後證明我是清白,真要感謝大家。」

 法院判決書指出,曾文仲及陳世昌等五十九名台東市里鄰長、市民代表及選民,去年三合一選舉時,涉嫌為當時國民黨籍縣議員、鄉鎮市長及縣長候選人買票或受賄投票,證據明確,依法判刑。涉嫌賄選買票的前台東縣長吳俊立、鄭姓黨工因證據不足,分別判決無罪及公訴不受理。

 台東地院昨天罕見地發布新聞稿,解釋合議庭判吳俊立無罪理由,院方指出,同案曾文仲前後供詞不一,先說吳俊立託吳姓司機分三次交付賄款一百廿萬元,後又改口分四次交付一百五十萬餘元,且稱不認識吳姓司機,未與司機交談,但吳姓司機都提出不在場證明,曾文仲也供稱未向吳俊立確認賄款確實來自吳,因曾文仲證詞有重大瑕疵,不能以證詞作為認定吳俊立犯罪依據。

 台東地檢署對判決結果詫異,檢方指曾文仲等人被判有罪,吳俊立卻獲判無罪,院方裁判標準不一,將在收到院方判決書後,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