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報記者: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SOGO案的移送書已出爐,近日將送交台北地檢署,據報導指出,因無確切的證據指出涉案,所以第一夫人吳淑珍和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都沒有被列為被告。而SOGO案依背信罪列為被告的6人分別是,遠東集團負責人徐旭東、SOGO前董事長賴永吉、國票金控前董事長林華德、太流董事長李恆隆、遠東集團律師黃茂德、財務長李冠軍。91年間SOGO爆發經營權之爭,各路人馬都極力爭取,據報導,當時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為國票董事林華德、太流董事長李恆隆的後台,林華德還以「高層要SOGO」想逼退寒舍董事長蔡辰洋,為了求證,蔡辰洋還見了扁嫂。報導還指出,和林華德、李恆隆搭上線的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也為拉攏和官邸的關係,透過誠品董事長吳清友的介紹,進官邸見第一夫人吳淑珍。因為大家都抬出和官邸的關係,也確實都見過扁嫂,所以吳淑珍及黃芳彥才會被指涉入此案。移送書內指出,2002年7月SOGO爆財務危機,李恆隆引進林華德成立太流成為SOGO的控股公司,後來林華德為了要章家父子的股票,而佯稱銀行願意紓困;之後李恆隆又在9月和遠東集團派出的律師黃茂德簽約,讓遠東增資太流,成功取得SOGO經營權。據報導,移送書內提及,李恆隆想拉攏黃芳彥,所以提了1147萬元的SOGO禮券欲當成謝禮,黃芳彥也確實有收受部分,後來還以總統金孫滿月為由轉送吳淑珍,但是因未涉及經營權之爭,所以無刑責。移送書內也提到,因吳淑珍不知道禮券來源,也無證據指出她介入SOGO案,所以也只列為證人。
SOGO案移送書出爐 無直接證據 扁嫂、黃芳彥全身而退
- 2006-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