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日報社記者陳榮昌/縣府報導) 自帶農產品超過一定數量或郵寄農產品,都要有產地證明,因鄉親反映不方便,縣長李炷烽對該作法不以為然,昨日指示相關單位進行瞭解,並要求可將產地證明單放在機場、郵局現場,或發給各家戶,以解決鄉親的不便。
金門縣府建設局長李增財昨日表示,最近接獲鄉親反映,在農作盛產期,防檢局規定鄉親郵寄農產品需要產地證明,若自帶搭乘飛機則有數量限制,造成鄉親不便,希望縣府重視。
金門縣長李炷烽對該作法,不以為然,除指示建設局將農產品產地證明單放在郵局、機場現場,或發給各家戶,以備不時之需,也要求瞭解郵局做法及相關規定,以解決該問題。
據防檢局表示,旅客若自行攜帶農產品搭機赴台,十公斤以下的物品經檢查無虞後就可放行,超過十公斤以上的則要產地證明。若交郵寄,則不論多少,全部都要出具產地證明。
金門郵局則表示,係因為有鄉親郵寄農產品,未出具產地證明,遭海關檢查退件情事發生,因此,現在該局櫃檯人員遇民眾郵寄農產品,都會好意提醒,若無產地證明,可能會遭海關退件,不過,不論民眾郵寄時,有無出具產地證明,該局工作人員仍會收件處理,不會拒收。
(金門日報社記者蔡家蓁/金城報導) 金馬兩地的農產品若郵寄到台灣去,需另附上產地證明。對此,金門縣農會表示,農會是社團組織,並無行政權,所以相關產地證明都統一由縣府建設局來開立。
金馬兩地的農產品若郵寄到台灣去,現在還要再多附產地證明一事,對此金門縣農會表示,中央此舉主要是要防範包括香菇、金針與其他大陸農產品的大量輸台,恐將帶來的疫情;因為如果透過郵寄方式,防疫的作業不甚完備,恐將有漏洞與危機產生。縣農會也提到,這項政策對民眾與農民的影響不大,因為農民只要有耕種,若需要產地證明,可逕向建設局申請,建設局將派員瞭解耕種情形,隔日便可發出產地證明。
金門縣農會說,農會屬於社團組織,並無行政權,所以不能開立相關證明,相關產地證明管理都統一由縣府建設局來開立。
(金門日報社記者李金鎗/金城報導 ) 配合兩岸小三通政策的施行,為避免中國大陸地區危險性疫病蟲害傳入金馬,農委會高雄分局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金門檢疫站指出,植物或植物產品由金門、馬祖地區以運送、攜帶、托運或郵寄等方式運出至其他臺灣地區,應經檢查人員檢查合格,認定屬金門地區當地所產者,且在規定數量內始可放行。呼籲鄉親務必配合做好防疫檢疫的工作,共同保護農業生產安全與自然生態環境。
近日有金門鄉親有意自金門地區攜帶或郵寄植物或植物產品前往台灣,由於不了解該項法令所訂定須檢附「產地證明」的規定數量多寡始可放行而煩惱。金門檢疫站指出,有關金門、馬祖地區以運送、攜帶、托運或郵寄等方式運出至其他臺灣地區相關規定,其中旅客自己攜帶之植物或植物產品在十公斤以內,如經檢疫站檢查人員認定屬金門地區當地所產者,且在規定數量十公斤以內,經檢查人員登錄旅客姓名、身分證字號、植物或植物產品種類、數量等資料後即可放行,免附申請書、聲明書或來源地供貨證明書。若藉由貨物托運或郵寄等方式運出至其他臺灣地區,不論植物或植物產品多寡,一公斤或者十公斤以上,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應於運出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來源地供貨證明書或旅客出具之聲明書,向植物防疫檢疫機關申請檢查,經檢查人員檢查合格,認定屬金門地區當地所產者始可放行。
金門檢疫站強調,植物防疫檢疫的目的在於保護國內農業生產環境、維護自然生態及確保農產品的衛生安全,除防杜境外植物疫病害蟲的傳入外,亦必須有效防治與管制國內重要植物病蟲害之發生、傳播及蔓延。農委會訂定「植物或植物產品運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辦法」的發布施行,將使相關的檢查工作更為落實。在此特呼籲國人如欲將植物或植物產品運出金門、馬祖地區,請務必遵守檢查辦法規定,共同保護農業與自然生態環境。
金門地區農產品輸台要有產地證明李縣長不以為然
- 2006-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