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用免洗餐具金門縣府以身作則

  • 2006-08-08
 (金門記者陳榮昌/金城報導)  為配合環保署推動限制使用免洗餐具的政策,縣府已積極加強宣導,各項會議會場也以逐漸以玻璃杯取代以往的免洗杯具,希望以身作則,減少垃圾,落實環境保護。

金門縣府表示,環保署為推動政府部門及公私立學校使用可重覆清洗餐具政策,於今年六月九日公告「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金門縣府環保局除將該政策函發縣內各機關、學校,也於日前舉辦政策宣導說明會。環保局特別於主管會報中提出,希望各機關、學校及早配合辦理。對於該項政策本意,縣長李炷烽表示支持,不過,他也認為,免洗餐具使用最多的是各餐廳業者,因此,除公部門機關、學校的配合外,也要求應推廣到各餐廳業者,以彰顯該政策的實際效用。為以身作則,縣府也決定即日起各項開會會場,儘量改以玻璃杯取代以往的免洗杯具,以響應這項環保措施。

環保局指出,為配合環保署政策,七月一日起先從公部門做起,所有政府單位內的餐廳,不得提供任何材質的免洗餐具,包括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盤、筷、湯匙、刀、叉、咖啡攪拌棒等,九月一日起將擴大適用到全國各公私立學校餐廳,如有發現違反規定者,第一次將先施以警告;第二次及其後違反者均可依廢棄物清理辦法處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