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耗損千億 全民埋單

  • 2006-08-16
 (中時電子報)記者:特稿江睿智  經建會昨日通過核四追加預算六三九億元,若扣除先前因機組裝置容量擴大一九0億元,追加了四四七億元。造成此結果,核四停工恐怕要負很大的責任。粗估有形與無形的成本相加,台灣為此支付上千億元,全民終究要為執政者錯誤的決策埋單。


 核四停工一一0天,看得到的帳面損失是三十四億元,主要是停工一一0天的利息支出、員工待命的費用,但是之後造成工期嚴重延宕、預算追加,甚至打亂了既定供電計畫,大潭電廠被迫提前商轉、改燒輕油等較貴的燃料等等有形及無形成本。


 最粗略的估計是核四慢一年營運,原本可供應的電力改以燃料發電,一年就要花二百多億元,慢三年營運,就是六百多億元。加上有形的追加預算,全民為此錯誤政策付出千億元以上。


 工期拉長,匯率、材料的成本變動都成風險,目前台電就在處理一大堆包商提請的商業仲裁,這次台電提出的追加預算就高達五四三億元中,因停工被迫修約,加計匯率、原物料價格上漲因素,復工修約成本就要一三七億元。


 更嚴重的問題是,核四的二七0萬瓩如何彌補。明年起,電力備轉容量率將開始往下調,因應核四延後商轉,大潭電廠被迫提前商轉,其中一號機已商轉,本月二號機也要加入商轉,三至六號機於九十六年及九十七年年商轉加入發電行列,但是大潭電廠是燒氣的,提前商轉需要氣源,台電雖緊急洽中油會商,但供應量卻有問題。


 若中油公司無法取得額外的氣源,台電擬的備案是,將具油、氣二燒能力之大潭一號機與二號機改燃輕柴油;但是,核四延後商轉,不論台電改燒天然氣、或是改燒輕柴油或燃油,其發電價格都遠高於核電廠。


 「反正燒的都是老百姓的錢」,一位經濟部官員如此評論。說得對,更悲哀的是至今仍無人為錯誤的核四政策負責。難道這也是台灣的「本土式責任政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