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宋楚瑜打麻將 李登輝敗訴要賠200萬 且登報道歉

  • 2006-08-17
 (中廣新聞網) 前總統李登輝影射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在前年410集會當天,跑去打麻將,遭宋楚瑜一狀告上法院。案件上訴經過高等法院審理後,判決李登輝敗訴,必須賠償宋楚瑜新台幣200萬元,並且在中國時報、聯合報和自由時報三家報紙刊登一天道歉啟事。不過案件還可以繼續上訴。
 前總統李登輝前年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發表「就2004年總統大選看台灣民主法治之發展」的演說,有部分內容遭宋楚瑜認為是影射他在410集會活動當天,跑去打麻將,宋楚瑜因此提起民事訴訟,向李登輝索賠。李登輝一審敗訴,要賠宋楚瑜一千萬元、還必須在九家媒體,連續三天刊登半版的道歉啟事,李登輝不服上訴,高院發言人溫耀源表示,高院審理後,認為李登輝沒有經過查證,就發言影射宋楚瑜棄群眾不顧跑去和朋友打麻將,已經損害宋楚瑜的聲望,必須賠償200萬元。
 同時,李登輝也必須在三家報紙的頭版下方,刊登半版道歉啟事各一天,以回復宋楚瑜的名譽。案件在高院審理時,雖然法官一度勸雙方和解,不過雙方對於刊登聲明的內容有不同意見,因此並沒有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