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費隨袋徵收 6縣市說不

  • 2006-09-06
 (聯合新聞網)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 環保署想讓各縣市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昨天邀請六個縣市環保局討論時卻踢到鐵板,無一縣市願意配合。環保署退而希望各縣市,朝九十八年實施的方向規畫。


 由於台北市執行績效不錯,環保署多年來一直希望其他縣市跟進,但各縣市興趣缺缺。去年台中縣首度表達意願,但要求環保署先補助一千五百萬元試辦,最後卻無疾而終。環保署表示,「被騙」這筆錢後,不會再補助地方試辦經費。


 據了解,環保署長張國龍原本要求各縣市從九十八年起,全面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不過經內部評估後,縮小範圍到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等六縣市。


 昨天環保署邀這六個縣市環保局副局長座談,環保署提出的目標是,請各縣市在三到六個月內提出詳細規畫,以兩年期間建置配套措施,包括宣導、試辦、制定收費標準送議會通過,從九十八年起實施。


 不過昨天六個縣市主管聽後都表示「不可行」。主要原因是,各縣市以台北市的隨袋徵收費率計算,發現實施後所收的垃圾費,遠低於目前可收的數額,財政缺口將無法負擔。


 另有縣市質疑,環保署已叫各縣市配合垃圾強制分類,各縣市也配合了,而且也已付出心力將制度推上軌道,現在又要改變作法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一改再改,不見得會比較好。


 台中市環保局也說,曾做過民調,有五成民眾反對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這項政策影響民眾生活習慣太大,推動過程勢必受到極大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