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奕事業金門開放與否李縣長:決定權在縣民手中

  • 2006-09-21
 (金門記者許加泰/澳門報導) 澳門素以綜合性博奕事業聞名。澳門各大媒體昨日特別針對金門是否有意設置賭場議題專訪縣長李炷烽。他在訪談中強調,先決條件是必須先有法源依據,且最後的決定權在縣民手中,如何能兩益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更端賴縣民的智慧。

澳門地區的綜合性博奕事業舉世聞名,往往在一幢酒店大樓中,就整合了吃、喝、玩、樂各項娛樂。由於先前曾傳出台灣有意開放博奕,澳門各大媒體昨日在金門特產推介會告一段落之後,特別就此議題專訪了縣長李炷烽。他在訪談中指出,博奕所帶來的經濟效益當然立竿見影。目前廣東省全省的經濟年產值已經接近台灣全國總額,而每年進入港澳的旅客人次也已超過千萬,這些高消費水平的旅客所帶來收益實不容小覷。以澳門為例,當地最大的經濟支柱就是博奕及其週邊的娛樂事業,幾乎有半數以上的澳門人倚賴博奕及其相關事業維生。而據他了解,賭場發牌人員的月薪大約澳幣一萬三千元,相當於台幣五萬餘元。這樣的收入不論在金門或當地,都是中、高以上的水平。

除了正面效益,李炷烽說,博奕事業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當然也必須列入考慮。尤其世界各地的賭場有成功個案,也有失敗案例。他強調,不論縣民的決定為何,都必須先有法源,縣府才能據以進行研究及評估。李炷烽說,不論透過「離島建設條例」增列「博奕條款」,或透過其他方式讓博奕除罪化,有了法源,縣府將考慮組織地方士紳與意見領袖前往各賭場考察,並委託專業進行研究調查。有了詳實的背景資料,再將正反意見並陳,交由縣民以公投做最後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