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大閘蟹必也正名乎 衛署:即日起禁止自行攜帶入境

  • 2006-10-19
 (東森新聞報記者: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進口的大閘蟹驚傳含有禁用的致癌物質,引發民眾食用安全疑慮;對此,衛生署18日宣布,即日起禁止旅客入境攜帶大閘蟹,也將大閘蟹正名為「中華絨毛蟹」,往後要進口都需要附上檢驗報告,證明符合動物用藥殘留標準。
 衛生署指出,除了9月16日之外,又有另外6批進口的大閘蟹,同樣含有這類禁用的動物抗生素,初步估計已已經有超過3千公斤的致癌大閘蟹流入市面,且通通被消費者吃下肚。
 面對外界的質疑,衛生署強調,即日起針對大陸地區大閘蟹,將加強四項管控措施,除了立即停止旅客入境攜帶大閘蟹外,另外每批進口的大閘蟹,都強制規定必須附上檢驗報告,證明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才得以報驗,如果檢驗不符合規定,將禁止生產地業者的產品申請進口。
 衛生署說,在進口認證措施方面,從明年1月1日起,進口商都必須附上國際認證實驗室認可的實驗室核發的證明文件,而為加強管控進口大閘蟹的效率,與其他種類的活蟹類做區隔,也將把大閘蟹正名為「中華絨毛蟹」,並增列進口號列以利稽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