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針對本月18日晚間發生的南竿鄉陳姓青年等3位嫌犯持刀尋仇傷人案件,連江縣警察局表示,截至昨天晚間已完成所有關係人的筆錄,預定今天(3月21日)將以殺人未遂或重傷害罪函送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至於坊間所質疑為何不「留住」人犯,警方指出是要件問題,一非現行犯、二非通緝犯,三非經檢察官開拘票,所以不符相關要件,依規定經偵訊及做完筆錄後即可逕行離去。
南竿鄉18日晚間發生地區罕見的持刀尋仇傷人案件,地區輿論譁然,這兩天也引發民眾在「臉書」上熱烈討論,後續處理更是引人注目;縣警局指出,18日晚間接獲報案後,3名嫌犯隨後到案接受偵訊,做案用之西瓜刀、甩棍等均已扣押在案,案發現場之監視錄影畫面亦已完成備份,而洪姓被害人因重傷接受手術,後於19日下午才接受警方詢問。
由於嫌犯3人對犯行均坦承不諱,被害人雖負傷仍順利完成筆錄,過程中雙方配合度很高,整體案情大致明朗;經過昨天20日接續偵訊及補齊相關證據,直至昨晚此案筆錄才全部製作完成,全案預定今天函送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持刀尋仇案 縣警局完成筆錄 今函送地檢署偵辦
- 2013-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