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記者陳榮昌/縣府報導) 一國兩制? 針對行政院同意補助台灣省各縣市消防人員人事費、超勤加班等費用,卻排除台北市、高雄市、金門縣、連江縣等四縣市之適用,縣籍立委吳成典昨(二十四)日發出不平之鳴!提案要求中央說清楚、講明白!
立委吳成典昨日中午在立法院院會中提出臨時提案,認為中央對地方消防人員用人費補助存在差別待遇,實在不合理。因此建請行政院本於公平、公正立場,將中央對地方政府之補助政策形成與標準公開、明確的宣示,俾使地方政府有所依循。
吳成典在提案說明中表示,現行內政部研訂「地方消防人力補充五年中程計畫草案」,原規劃各地方消防機關新增消防人力用人經費均由中央專案寬列預算,協助地方補實。經該部報奉行政院秘書長核復:依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地方政府編制內人員人事費應由地方政府以其自有財源予以優先支應。但中央為減輕台灣省各縣市政府財政負擔,自九十年度起,將台灣省各縣市消防人員人事費、超勤加班費等項目計算納入基本財政支出,並就其基本財政收支不足支應部份予以補助。惟台北市、高雄市、金門縣、連江縣因非屬上開設算補助對象,中央無法予以補助。該計畫業奉行政院核定在案,意即北、高兩市及金、馬二縣所增消防人員用人費中央均不補助。
吳成典指出,金門縣等四縣市消防人員用人費中央未曾予以補助由來已久,上述行政院秘書長函所決策補助台灣省各縣市消防人員用人經費,及不補助北、高、金、馬四縣市消防人員用人經費,均係採納行政院主計處之意見,該處之口頭解釋為「平衡各縣市之自有財源分配,及中央已依離島建設條例對金、馬兩縣有所補助」等語。但金門縣、連江縣二離島縣之自有財源不如中央所預期之豐富,各項重大經建費用與縣民之福祉均應同等關照,而中央對地方之消防人員用人費補助亦不應有差別待遇存在,以落實政府照顧偏遠縣市之本意。
吳成典建請行政院本於公平、公正立場,將中央對地方政府之補助政策形成與標準公開,並將同意補助與否之理由作明確之宣示,使地方政府有所依循,以利合理訂定消防人員人力需求。並請中央寬列預算優予補助金門縣消防人員用人經費,以平等原則對待全國各縣市政府。該案已獲得朝野立委曹爾忠、李永萍、黃昭順等二十七人連署支持,經提院會無異議通過,送請行政院研處。
政院補助消防人員加班等費用卻漏掉北高金馬吳成典要求說清楚講明白
- 200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