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新聞網)(劉映蘭報導) 今天是十月廿五號光復節,政府規定公務人員只紀念不放假,有勞動團體因而到內政部前抗議要假,不過只要不是和公務員一樣週休二日的企業工廠,根據勞基法,今天是可以放假一天的,抗議者和內政部都忘了勞基法有這樣的規定,雙方還就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爭議。
為了光復節這天要放假,勞動團體到內政部前舉牌抗議、喊口號;甚至還唱「台灣光復節紀念歌」來表達他們的理念。
而內政部也緊急搬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來解釋為何沒放假,但搞了半天,原來勞基法中明訂,適用勞基法的機構光復節可放假一天,勞動團體沒弄清楚就先抗議,而被陳情的內政部也糊塗應對,形成抗議者和被抗議者都因為對法令不熟悉而上演一齣沒有目的的荒唐劇。
光復節放假否 勞動團體和內政部都凸搥
- 200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