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宣導真買賣逕向消防局檢舉

  • 2006-10-28
 (金門記者李金鎗/金寧報導)  防火宣導是真?是假?金門縣消防局表示近來不斷接獲公共場所及民眾詢問,指有民間團體以政府委託名義,到各機關場所要求配合辦理教育宣導及強行推銷消防器材、瓦斯調節器等買賣行為,民眾如發現有不肖業者假藉消防署或各縣市消防局名義辦理防火宣導、強行推銷消防器材等情事者,請直接向消防局檢舉:324021或撥119專線。

邇來坊間有民間團體或協會稱接受消防局委託,發文至各營業機構、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及社會團體等,宣稱係免費協助辦理防火宣導講習業務,惟於宣導過程卻大肆推銷消防器具,造成民眾不勝其擾。有鑑於此,縣消防局特別聲明,目前政府並未輔導或委託任何相關團體或組織等民間業者,推行消防安全宣導活動或推銷消防器材,民眾如發現有不肖業者假藉消防署或各縣市消防局名義辦理防火宣導、強行推銷消防器材等情事者,請直接向消防局檢舉。如有此類不當團體違法具體事證,得依公平交易法、人民團體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規處置。若民眾有火災、地震等防災觀念宣導及自衛消防編組訓練需求時,可逕洽縣消防局災害預防課洽詢辦理。

金門縣消防局表示,為加強民眾使用公共場所安全,在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的內容中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滅火、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訓練,並應事先通報消防機關。因此,若有相關消防教育演練在地區舉辦,必定會先知會消防局,並由消防局派員督導。但消防人員在宣導過程中絕對不涉及任何推銷行為,請大眾特別注意不法業者斂財手法,消防單位從來沒有委託民間團體去宣導防火觀念和推銷消防器材,業者假藉消防單位名義推銷消防器材,不但破壞消防人員形象,而且已經構成詐欺刑責,請不要輕易受騙,如有發現不肖業者假藉消防局名義斂財,請向消防單位或警察單位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