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晚宣布,為避免市長特別費不斷遭到曲解,他決定將八十八年就任市長起至上月底,直接匯入個人戶頭的每月十七萬元特別費,總額約一千五百萬元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昨天舉行記者會,指稱馬英九昨天上午起透過秘書匯出多筆大額捐款,緊急讓存款「瘦身」。馬英九晚上九時卅分在市政府開會後,步出辦公室,面對媒體,公開回應管碧玲的質疑。
他表示很早就有此決定,昨天先捐出六百萬元,已委請秘書以每筆五十萬元金額,轉出十二筆,給不同的公益、文教、社福團體,預計下周一再捐出四百萬元。
馬英九哽咽地說:「我絕對不是貪錢的人,卻被以貪汙罪嫌調查,這輩子從未受過這樣的侮辱,讓我心裡非常的難受!」他為凸顯特別費問題遭扭曲,願意成為捐出全數首長特別費的第一人。
他說,上任近八年來,每月匯入帳戶的特別費多數都已餽贈、犒賞或捐做公益,這次全數捐出後,自己因此要倒貼很多錢,但他仍決定,扣除議會刪除的特別費,其餘一千五百萬元全數捐出。
他強調,當前特別費受到很大曲解,使得全國六千五百位首長全數被視為貪汙,為制度改革,也為證明自己的清白,他願意率先全數捐出;但他並未要其他六千五百多位首長跟進。
馬英九說,犒賞及餽贈確實有時難拿領據,他舉例說,去看一個病人,或過年發紅包,叫人家簽收據,於心何忍?已經贈出和犒賞的金額,他自己用薪水貼,錢財身外物,沒什麼了不起,所有想幫的公益團體都可捐到,感覺很好。
他說,本來準備捐款到某個程度才對外說明,但昨天已被立委公開,因此提前宣布。他知道即使把特別費全數捐出,仍會被民進黨籍立委曲解,但仍堅持這樣做。
馬英九自清 捐1500萬特別費
- 200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