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記者陳麗妤/金湖報導) 為提昇各防治網人員之專業知能,縣府昨起辦理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專業訓練研習,計有六十位教育、警政、衛政、醫療等各方人員與會,透過專家解說,了解暴力帶來的深遠影響尤其是家暴,並共同為減低暴力所帶來的傷害而努力。
金門縣府表示,近年來,在社會變遷及家庭功能式微的雙重影響下,婦幼保護的問題一一浮出檯面。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繼邱小妹妹案件之後、又有3歲陳姓男童遭父親酒後以擴胸健身棒重擊頭部,造成顱內出血事件,而在藝人王靜瑩家暴事件之後,婦幼人身安全逐漸受國人所重視。而國人對家庭暴力加害人之迷思,以為家暴僅為家庭事務,以金門縣來說,91年度家庭暴力案件有84件;92年度有51件;93年度有77件;94年度有114件;95年度1-11月為89件。在性侵害通報案件數91年有6件;92年3件;93年3件;94年10件;95年1-11月為6件,案件是逐年增加。
為提升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網絡工作人員對於家庭暴力暨性侵害的認知,提昇各防治網人員之專業訓練,規劃辦理「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專業訓練研習」,讓相關人員及志工對於婦幼保護有更明確的認知。
由金門縣府社會局主辦、縣警局協辦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專業訓練研習」,昨起一連兩天假社福館舉行,計有六十位教育、警政、衛政、醫療等各方人員與會,並由內政部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教育輔導組組長張秀鴛、內政部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潘英美專員抵金主講。內容包括,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I)何謂危機家庭、何謂暴力家庭、家庭暴力防治法、處遇與流程、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II)破除迷思,落實通報、家庭暴力被害人處理流程及實務分享、性侵害被害人處理流程及實務分享、網絡聯繫工作會報等。
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志工林德輝表示,家,是社會國家的最小基礎,家庭和諧不僅影響國家社會的發展,且對於個人身心,尤其子女的人格成長有長遠的影響,唯有家和方能萬事興,「家庭幸福」是每個人最衷心的期盼;但是,是否人人都能達成這樣的期盼呢?
根據民間團體的調查顯示,約每三至五個家庭就有一件家庭暴力的發生,這樣嚴重的問題,過去,無論法律或制度均無法在事前預防、事中介入或事後處置,提供受害者充分的協助,使得不幸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只能躲在暗處哭泣,或者惡化家庭暴力而造成命案的發生。因此,社會各界紛紛要求必須透過訂定法律、建立制度,來保護受害者、制裁施暴者。
我國在八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立法三讀通過後,經總統頒布八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正式實施,地區配合「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公佈施行,於八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正式成立「金門縣政府家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聯合警政、醫療、衛生、教育與福利等機構組成保護扶助網絡,採任務編組方式,分為綜合規劃組、保護扶助組、教育輔導組、防治服務組、醫療服務組共五組,提供遭受性害與家庭暴力的個案立即性與整合性的服務,以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祥和為目標。
林德輝也指出,家庭暴力防治法的通過將國人維護人權的努力向前推動一大步,也象徵國人對婦女權益維護的決心,家庭暴力防治法破除以往「法不入家門」「家庭暴力是家務事」的傳統迷思,將家務事的暴力行為重新定為犯罪行為。林德輝也說,而此次地區家暴防治網絡人員一起參與專業訓練,經過內容了解暴力帶來的深遠影響,並共同為減低它所帶來的傷害而努力,因為,暴力是學習來的,社會及個人的容忍,可能助長了暴力;只有從基本做起,才能減少暴力;暴力,沒有藉口。
該研習今將進行第二天研習課程,將由天主教輔仁大學講師王志嘉、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組長黃女恩主講,家庭暴力暨性侵害法律問題面面觀(保護令的聲請與執行、財產處理、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與交付處理、兒少家暴案件特殊法律規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法律問題面面觀(刑事、民事法律責任)、性侵害案件的採證等內容。以增進區域內相關人員服務之專業技能與服務品質。
家暴、性侵害事件有增無減
- 2006-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