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 大學爭取漲10%內自定

  • 2006-11-24
 (中時電子報)記者:林志成/台北報導 明年大學學雜費要漲不漲?教育部昨天邀請大學代表協商明年學雜費問題,公、私立大學及技職院校都主張,大專院校學雜費調漲十%以內,不須報教育部審核,自行決定就可以。

 反高學費行動聯盟召集人簡淑慧表示,「十%是很可怕的數字」,若教育部給大學院校這麼大彈性調漲學雜費空間,「教育商品化」問題會更嚴重,更多人讀不起大學。

 教育部昨天邀請國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台大校長李嗣涔、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東吳大學校長劉兆玄、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代表南台科技大學校長張信雄等人開會討論明年學雜費怎麼收的問題。

 教育部曾擬在《大學法施行細則》中,訂出以每年物價指數年增率作為學雜費調整上限,今年各大學就是在去年物價指數年增率二•三%範圍內調整。但教育部高教司長陳德華表示,因大學意見多,這項規定已取消。

 劉兆玄昨天提出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會三點共識,一、教育部審核大學調漲學雜費的指標應簡化,只要看財務、生師比等核心指標就好。二、如果學雜費調漲十%以內,不用送教育部審核。三、漲學雜費學校會提供更多獎學金給清寒學生。劉兆玄表示,教育部雖然不限制大學調高學雜費,但現在收費調漲幅度是「天花板與地板」,彈性空間太小,應該改進。李嗣涔提出台大個別意見表示,原則上希望有十%調漲自主空間,但如果教育部認為有困難,幅度下降一點也可以接受。目前私立大學每學期收費平均五萬多元來看,漲十%相當於五千多元。陳德華指出,他不相信現在有哪一所大學真的敢調漲十%學雜費,只是希望有更多自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