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府將於本月下旬再赴台北發放身分證

  • 2006-12-11
 (金門記者陳榮昌/縣府報導) 為服務旅台鄉親,繼十二月二、三日之後,縣府訂於十二月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再度赴台北發放身分證,請旅台鄉親儘速委託在金門的親友攜帶符合規定相片一張及舊證(驗畢發還),逕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換證,並依排定時間、地點前往台北領證。

金門縣府指出,截至目前金門縣尚有八千零九十八人未辦理換證,經了解,以旅台鄉親為多數,縣府業已函詢各縣市政府,同意以行政協助辦理一般民眾換證之縣市,計有苗栗縣、宜蘭縣、基隆市、新竹縣、連江縣、臺中縣、澎湖縣、臺中市、彰化縣、嘉義縣、台南縣、台南市、雲林縣、嘉義市、屏東縣、臺東縣、高雄縣等十七個縣市(其中,臺中縣、臺中市、臺南市已經截止受理),其餘各縣市均受理至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居住以上縣市之旅台鄉親,如無法返金換證,可就近於現住地戶政事務所,繳交符合規定之相片一張及舊證(驗畢發還),並俟通知前往該所領證。

金門縣府說,自明(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全面使用新式國民身分證,有鑑於十二月二至三日,縣府赴台發證成效良好,因此,擬再次由民政局及各戶政事務所派員赴台北發證,便利因故無法返金之旅台鄉親就近領證,並保障鄉親之權益。

金門縣府說明,此次赴台發證日期為: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及二十四日二天(週六、日),發證地點與時間為:台北縣永和市永和路二段七十號|二十三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六時;台北縣中和市健康路一○七號(張慶忠立委服務處)|二十四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台北縣中和市圓通路一六○號(戴德成代表服務處)|二十四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金門縣府提醒旅台鄉親,把握縣府最後一次赴台發證機會,儘速委託在金之親友攜帶符合規定相片一張及舊證(驗畢發還),逕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換證,並依排定時間、地點前往台北領證。

金門縣府強調,內政部業於今(九十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公告舊式國民身分證自明(九十六)年一月一日停止使用,屆時全國各行政機關、各級學校及金融機構將不再採用舊式國民身分證,尚未換領新式國民身分證之鄉親,應儘速於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以保障自己權益。